区级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年度托育机构报告工作的通知(示例)
- 发文机构
- 区卫生健康局
- 发文字号
- 托育示例〔2026〕05号
- 发布日期
- 2026-09-20
- 施行日期
- 2026-11-01

各备案托育机构按要求填报机构基本信息、收托情况、人员变动和安全管理等年度信息。
为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化、专业化发展,结合行业实践与区域服务需求,制定《关于开展年度托育机构报告工作的通知》。
本示例文件适用于依法登记、备案,并面向三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、半日托、计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。
坚持婴幼儿优先、安全健康、科学规范和普惠可及原则,进一步明确机构服务标准、人员责任与质量要求。
通过制度引导、专业支持和过程监督,持续提升托育机构规范化运营能力与家庭满意度。
1. 完善日常照护流程,加强晨午检、健康观察、膳食营养和卫生消毒管理。 2. 优化活动空间与设施配置,确保采光、通风、防护和消防条件符合要求。 3. 建立从业人员岗前培训、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机制。 4. 完善家园沟通、风险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,形成闭环管理。
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加强政策宣传、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,托育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。
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评估改进,相关经验和建议可通过区级托育综合指导中心反馈。
本页面为静态演示内容,不作为政策执行依据。正式上线时应替换为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政策原文、附件与有效链接。